「所以他……對你做了什麼?」

 

       「嗯……以現代一點的用詞來說的話,應該是性霸凌吧,他在其他同學面前……」

 

        閔玧其不想多嬋述,那麼多年來,只要回想到那天發生的事,閔玧其心裡還是一陣一陣的痛,會忍不住想瘋狂嘶吼、大哭一場。

 

       「事情發生後,我就沒去學校了,連工讀也直接沒去,那個人對我很不理解,雖然她也不可能理解,因為我沒跟她提過這件事。」閔玧其幾乎聽不見地嘆了一口氣,「我把自己關在房間裡,那個人只要在家就會不斷敲我的房門,對我吼說她那麼努力賺錢養我,我卻不上進連學校都不去。每天每天,歇斯底里的對我大叫,見得到我的話就會往我的頭打個幾下。那時候我好像真的撐不下去,我覺得我快瘋了。」

 

        朴智旻安靜地聽著,在閔玧其說到這段時,腦海中閃過他哥哥的身影。

 

       「那時候……我其實很掙扎,雖然那個人對我不好,但就算她經濟狀況有問題,也給我飯吃、給我地方住,讓我活到那麼大了……」

 

        朴智旻心裡想的是,不是給飯吃給地方住就是盡到父母的責任,但如果換個立場,朴智旻也不確定自己能不能像想的一樣絕。

 

       「從小到大,所有認識那個人的大人見到我都會跟我說,她很辛苦,我要多體諒、多幫忙她,每個大人都這樣講。」

 

        閔玧其也明白那個人的人生過得很糟,所以他從小到大沒有要求過什麼,可是閔玧其也過得很累,每個人都要他為那個人想,那什麼時候才會有人為閔玧其想?

 

       「我很努力想改變一切,但把自己搞得筋疲力盡後,卻發現什麼都沒有變好。」

 

        窮困的家境、心理出狀況的母親、摯友的背叛,還有……沒用的自己,所有一切都讓閔玧其找不到活下去的理由。

 

        可是,他不想死。

 

        忍受了那麼多,憑什麼他的人生盡是一些悲慘的事,閔玧其才不服。

 

       「躲在房間幾個禮拜之後,我強迫自己忘掉學校的事,然後去找了幾份雖然很累但時薪很高的工作,就這樣撐了三、四年,好不容易存到一些錢,我以為日子會開始好過一點。」

 

        閔玧其冷笑了一聲,「可是那個人迷上了股票,她趁我上班的時間,把我房間的錢跟存在戶頭的錢拿走,然後全部砸進『別人說一定會賺的股票』,我發現之後都還來不及說那個人什麼,她就開始對我大吼,說什麼她養我那麼久我原本就應該回報,她拿走的那些錢都還不夠補償因為我造成的損失。」

 

        損失?朴智旻不明白這是什麼意思。

 

       「她覺得因為我,她的人生都毀了,如果當初我沒有出現在她身體裡……」深吸了一口氣,閔玧其用力闔上眼,不讓眼中的水氣繼續滋生,「我那時候感覺……我做的所有努力都被否定了,然後我衝出家門,結果出了意外。」

 

        才過一個路口,閔玧其就被大卡車撞上。

 

       「哥就這樣過世了嗎?」

 

       「沒有,我被救回來了。」閔玧其搖頭,「但是傷得很嚴重,一直是昏迷狀態。情況危急的時候,我的靈體就會像被反彈一樣彈出體外,然後看著我的身體被急救。第一次發生這種情形時我還以為我真死了,結果隔壁房一個老人的靈體跑來找我搭話,祂說如果沒有穿黑色衣服的人出現,我只要躺回肉體就能活過來了,我照著試了下,還真的恢復呼吸心跳了,不過身體還是醒不來。」

 

        有一次又發生了這種情況,閔玧其便跑到附近晃晃,不然躺在床上動都不能動,真的很無聊,反正靈體不要離開肉體太久就好。

 

        伴隨著病房傳出的心脈機的警示音,閔玧其走到同層樓的護理站,然後聽到護理師們的對話。

 

       「有發632A的病危通知給家屬了嗎?」

 

        632A是閔玧其的病床編號。

 

       「發了。」

 

       「結果呢?他媽媽會來嗎?」一旁的護理師靠過來,悄悄地問。

 

       「哎,還是一樣,說什麼要死去死一死,她不會來付任何醫療費之類的話。」

 

        說話的女生嘆了長氣,某間病房的求助鈴正好響起,擔當的護理師便趕緊前往病房。

 

       「他真的是親生的嗎?真的沒看過哪個做父母的這樣。」

 

       「哎,算了啦,我們也不知道他家的狀況。」

 

        之後,閔玧其的靈體沒有回到肉體。

 

        然後,尖銳又讓人不安的警示音停了下來,醫生宣告死亡時間後,沈默地離開病房,其他護理師開始收起那具逐漸沒了溫度的軀體上,一條條連結著儀器的管子。

 


原本想在除夕發這篇的
結果一直忙忙忙
現在都初六了
再一次的新年新希望
希望我可以中樂透頭獎XDD
文章標籤
全站熱搜
創作者介紹
創作者 S.E.B 的頭像
S.E.B

S.E.B

S.E.B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1)